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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乳业政策法律方面分析

Tag:乳业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内容提要:国外行业准入条件都强调和注重技术质量方面的设定,几乎不从生产规模或数量上设限。而我国乳品产业政策更多的关注企业间的距离、生产规模、日加工量数量上的多少。数字概念,对改善中国奶业市场的混乱秩序没有更多的直接调控力和实际意义。

    频繁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设进程的滞后。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取代了《食品卫生法》。这部法律取代了食品卫生立法重点的地位,首次将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也都是为了应对乳业危机陆续出台的。目前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体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已经表现出难以应对复杂的日趋严峻的食品安全之形势。建立由行政监管向法制管理转变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迫在眉睫。从政策法规来看,我国乳品监管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内容选自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2012-2016年中国乳制品市场专项评估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第一,政策功能的实现来看今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乳业目前已经成为我国解决就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产业。 

    乳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产业政策的引导和规制。产业政策作为政府长期系统干预产业经济的手段应当包括产业发展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 

    我国乳业产业政策2008年才公布,为了应对行业危机2009年又作了修订,从政策功能的实现来看今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何将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引导是我国政府提高乳品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标志。 

    尽管09年的产业政策的适用性增强了,尤其是对部分量化指标的删除,使其一般原则性能更好体现,然而其准入条件对中小企业的歧视,不利于巴氏奶的生产,而是主张和鼓励东北、华北、西北乃至南方的乳品企业“合法化”地更多地生产常温奶 (灭菌奶),而对外资企业入住乳业行业不作规定,很可能为外企“偷袭”中国乳业提供了空间和机会。 

    第二,市场准入制度还需要完善。 

    国外行业准入条件都强调和注重技术质量方面的设定,几乎不从生产规模或数量上设限。而我国乳品产业政策更多的关注企业间的距离、生产规模、日加工量数量上的多少。数字概念,对改善中国奶业市场的混乱秩序没有更多的直接调控力和实际意义。 

    第三,地方监管体系还需完善。 

    如果说国家公布的产业政策是引导规制乳品产业的发展,优化产业环境,则地方监管则更应强调监管的执行力度。目前从各省市出台的政策及其管理条例来看比较零落尚未形成体系。以伊利、蒙牛两大集团所在地的内蒙古自治区为例,2008年1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09年1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收购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09年6月26日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年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下发了《2010年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实施方案》。从上述管理文件可以看出政府对乳品监管加强了对奶源环节的控制,但与乳品安全直接相关的监管机构如卫生厅尚未出台相关规定,而且针对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体系尚未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