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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国化工行业问题和风险分析

Tag:化工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一、部分化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影响化工行业健康运行
 
    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虽然化工行业并未被列入第一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但部分高能耗、高排放且产能过剩严重的化工子行业被列入淘汰落后行动计划是迟早的事情,因此要警惕部分化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风险。
 
    目前,我国具有资源、技术优势的大宗化工产品几乎全部呈现出产能过剩的趋势,装置利用率长期保持在较低水平,产品价格持续低迷。1~9月,烧碱装置平均利用率在75%左右,纯碱装置平均利用率约为83%,而烧碱(片碱)市场均价同比下跌18.1%,液碱(32%离子膜)同比跌幅为23.1%;纯碱(重灰)同比下跌12.0%,轻灰跌幅为14.0%。1~9月,聚氯乙烯装置利用率约61%,甲醇不足60%,其价格也是长期低位徘徊。值得注意的是,化肥、“两碱”、聚氯乙烯等产品市场需求增长明显放缓,且产业链较短、附加值较低,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面临较大压力。
 
    二、化工行业出口壁垒不断提高,受贸易救济措施打击较为严重
 
    2013年,我国化工进出口贸易面临外部需求持续下降以及贸易伙伴相关政策不断收紧的双重挑战,欧美国家不断提高对我国化工行业的贸易壁垒。2013年4月,韩国通过《化学品注册与评估草案》,对新化学物质、现有化学物质和下游产品进行管理;6月,德国出台新化学品处罚条例,加大对不符合REACH产品处罚力度;自下半年起,REACH将新添8种受限化工产品;同时,下半年,欧盟开始限制消费品中8种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含量,涉及玩具、家电、服装等八个行业;9月份,日本要求化学品进口商必须按照新版化审法手册的要求来提交通报;同月,《生物杀灭剂法规》(BPR)在欧盟范围内强制执行,进一步拓展了安全保护覆盖范围,监管将更加严厉。
 
    在全球经济复苏疲弱的影响下,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针对中国的国际贸易纠纷明显增加,而化工行业是受打击较为严重的行业。1979~2012年,全球对华发起的1530起贸易救济调查中,化工行业案件以371起居首。初步统计,2013年上半年,外国对我石化产品发起贸易救济案件调查5起。其中,反倾销调查4起,保障措施1起。5起案件由4个国家发起,分别是印度、哥伦比亚、韩国、巴西。涉案产品是:乙酰乙酸甲酯、硝酸钠、聚乙烯塑料板、取向聚丙烯薄膜、液态环氧树脂。
 
    内容选自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化工园区市场深度评估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2013年以来各国新实施的化工行业相关法案
 

制定/实施
 
日期
法案名称
实施国
主要内容
2013.2
《有关37种化学物质的重要新用途规则》
美国
根据提案,37种物质主要用作农业化学品、电极材料、硅树脂涂层的粘结剂、压缩机润滑剂、硬化剂、阻燃剂等。本规则提案将为EPA提供评估,以禁止或限制这些物质的进口、使用。
2013.4
《化学品注册与评估草案》
韩国
韩国REACH采用类似欧盟REACH法规的登记、评估、授权和限制要求,对新化学物质、现有化学物质和下游产品进行管理,对于韩国境外的化学品供应商,法案要求须通过韩国境内的唯一代表(OR)完成登记。
2013.5
《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
欧盟
欧盟修订REACH法规,REACH将新添8种受限化工产品。
2013.6
《德国化学品安全修正条例》
德国
条例对REACH法规No 1907/2006进一步管控。根据条例,在德国销售任何含污染物的商品都将受到重罚。此条例适用于REACH附录17中的管制物质。
2013.7
《欧洲玩具安全指令》(修订版)
欧盟
新指令涉及的化学部分要求将旧指令中限制的重金属种类从8种增至19种,并且普遍提高限量要求。同时新增了66种禁用香料和禁用致癌、致基因突变、影响生育(CMR)物质的要求。
2013.8
《日本化审法(CSCL)新化学物质通报手册》(2013版)
日本
此次发布的通报手册相比较老版本有9处条款的更新,从2013年9月开始,新化学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按照更新的要求来提交通报。
2013.9
《生物杀灭剂法规》(BPR)
欧盟
BPR的监管范围包括生物杀灭剂产品及其处理物品,覆盖杀虫剂、除菌剂和灭蚊剂,进一步拓展了安全保护覆盖范围。新法规将在欧盟范围内强制执行,监管将更加严厉。

 
    三、煤制气项目审批开闸,仍面临众多风险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对煤层气项目审批节奏加快,继9月中旬7个大型煤制天然气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的路条之后,9月末发改委又批准新疆准东煤制气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标志着全国最大的煤制气项目获得国家核准,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以来,共有14个新型煤化工项目(9个煤制气、4个煤烯烃、1个煤制油)获得“路条”,预计总投资额为3000~4000亿元。
 
    在煤制气审批开闸的同时,应注意到煤制天然气项目仍面临诸多风险。油气价格大幅波动将影响煤制气项目的经济性。虽然中国页岩气开发工作才刚刚起步,但不排除快速发展的可能。一旦中国页岩气实现规模化开发,或者国际市场因页岩气产量骤增导致天然气供大于求,价格急挫,投资巨大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将会承受巨大冲击,甚至面临亏损的厄运。同时,煤制天然气项目面临碳排放风险。随着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尤其“十二五”期间碳减排压力的增大,征收碳税在所难免,且税率会逐渐提高。届时,煤制天然气项目将缴纳高昂的碳税,减弱其利润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