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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额信贷的成长运行轨迹分析

Tag:小额信贷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2008年5月4日,银监会和央行联合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并对公司的设立、资金来源、资金运用、监督管理和终止等环节进行了规定。自此,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取得了合法地位,但小贷公司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却不止3年。 

    200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同年,央行、银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试点强调在全国统一规定之内,发挥地方政府和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此后一年间,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五个试点省份先后成立了7家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分别是山西的晋源泰和日升隆、四川的全力、贵州的江口华地、山西的信昌和大洋汇鑫、内蒙古的融丰,其中除了中国扶贫基金会持有融丰小额贷款公司部分股份,其余股东均为民营企业或个人,注册资本为1600万至5000万元不等,这也标志着民间资本投资的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正式在我国出现。 

    在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出现之前,还存在着一些非盈利的公益型小额信贷机构,也就是NGO小额信贷。NGO小额信贷在中国最早出现在1994年左右,一开始是靠国际援助起来的,当时被称作小额信贷项目,逐渐发展为社团性质的民间组织,挂靠在政府机关。2003年左右NGO小额信贷发展到鼎盛时期的300家左右,之后便逐渐萎缩。其中原因,王灵俊认为,首先NGO小额信贷机构没有合法身份,在中国注册NGO需要挂靠一家党政机构或事业单位,政府的干预导致NGO难以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管理水平不高。其次,NGO小贷基于“项目制”而运作的,资金流随着项目的结束而终止,随着中国经济日渐强盛,外援资金越来越少,并且NGO本身非金融机构,没有资格从商业渠道融资。 

    小额贷款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并不是很长,但也有近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间,小额贷款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但它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却是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1989年,在一个为了提高妇女经济权利的综合项目中,陕西省妇联建立了第一个信贷项目。 

    ●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农村发展研究所开始了中国第一个独立的小额信贷项目,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实验性质,得到了包括福特基金会在内的一些国际资金的支持,其小额信贷建立的理论基础来自于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 

    ●1995年,联合国的机构开始将其主要资金用于中国的类政府性质小额信贷项目。其他的一些国际机构,包括一些双边和多边的捐助方和国际NGOs,也开始开展他们自己的项目。 

    ●1998年,中国政府尤其是其各地的扶贫办发现,许多先驱性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项目卓有成效,于是决定采用小额信贷作为其扶贫的主要工具。政府长年资助的借贷项目从名义上开始转型为小额信贷机制。 

    ●2000年,在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的资助下,全国妇联启动了第一个城市小额信贷项目,此项目着力于解决当时国企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等系列问题。 

    ●2001年,由于政府的小额信贷项目三年以来的实施效果不佳,财政部决定撤销这些项目,扶贫办也不再被允许直接发放小额贷款。中国农业银行继续处置不良贷款及一些拖延的政策性贷款。 

    ●2003年,政府将农村发展作为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首要问题,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实施了一系列金融及体制上的改革。同时,在试点领域内,利率政策亦有所放松。政府委托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全国各地实施小额信贷,然而这些贷款并不以赢利性和商业性为目标。 

    ●2004年,中国政府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试点扩大至全国大多数省份,但许多试点仍有大量不良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认真研究:如何为中国的小额信贷营造合适的政策环境。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在全国选定的某些省份实施商业性的有限责任制借贷公司试点。 

    ●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了对于建立村镇银行的一系列新的指导准则。 

    ●200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重申了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措施,与此同时还指出由小额贷款公司向金融机构转型的可能性。 

    中国小额贷款市场主体及规模

    目前中国小额信贷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国际组织和国内公益组织援助的小额信贷机构;第二类是政府包括具有政府职能的社团组织,比如全国妇联、中华总工会开办的小额信贷项目等;第三类是正规金融机构开办的小额信贷业务,包括农村信用社,贷款类型是小额信用贷款和两户联保贷款,还有城市商业银行和政府合作的担保贷款;最后一类是商业性的小额贷款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3915亿元,全年累计新增贷款1935亿元。分地区来看,2011年内蒙古、江苏、辽宁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排名为前三位,分别为390家、327家、312家。截至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878家,贷款余额4447亿元,一季度新增贷款531亿元。 
 

    近年来我国小额信贷及其机构从无到有获得蓬勃发展,2011年,全国小额信贷公司数量更是增长了近一倍。专家指出,由于小额信贷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和农户个人,小额信贷及其机构的快速发展,可有利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经济利益,提高全社会就业水平,增强经济内生动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内容选自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
2012-2016年中国小额贷款市场运营态势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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