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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国汽车灯具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和特征解析

Tag:汽车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整车制造企业每推出一款新车型都要配套新的车灯,一种车型的车灯一般无法在其他车型上应用,因此,汽车灯具行业的生产模式一般为“以销定产”,即根据客户的订货合同来安排、组织生产。这种生产模式既可以避免成品积压,又可以根据订单适当安排生产满足客户需求。 

    (2)采购模式 

    行业的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包括:塑料粒子、光源、五金、橡塑、包装物等,上述原材料和零部件可以通过外购或外协生产获得,部分可以由企业内部生产提供。 

    (3)销售模式 

    由于单个项目的价值量较高,行业的销售模式主要为参与整车制造企业的招标,通过投标或与客户基于历史价格进行沟通和商议后最终定价并获得订单。 

    内容选自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汽车灯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方向研究报告》 
    
    2、特征 

    2.1 行业的地域性 

    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江浙沪地区。据统计, 

    目前,汽车、摩托车零配件销售收入按省市划分,排名前三位的为浙江省、上海市和江苏省,这三个省市的收入总额占到全国的近45%。 

    2.2行业的季节性 

    汽车灯具行业季节性特征遵从汽车销售的季节特点。一般而言,每年3-4 月、10-12 月为销售旺季,特别是3 月通常为当年汽车销量最高的月份;1-2 月、6-8 月为销售淡季。特别是6-8 月通常为汽车销量最低的时期,整车制造企业通常利用这段时期进行设备维修和生产线改造,因此也是汽车灯具制造企业销量最低的季节。 

    2.3行业的周期性 

    汽车灯具行业的下游是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整车制造行业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影响较大,因此汽车灯具行业也呈现一定的周期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