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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市场的基本特征

Tag:医疗服务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当前,医疗市场是一个很有争议的市场,有的认为“医疗服务不能实行市场体制,如果搞好医疗服务市场,医院就可能走向歧途”。医疗市场在一个国家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但都是有条件的。要使医疗市场完全不存在,其条件是:第一,政府实行全民福利国家政策,提供全民免费医疗资源。第二,医疗机构由国家开办及企业开办转变为本企业职工的医院。第三,医疗机构全部经费由政府财政或企业包下来,医疗机构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这三个条件也就是医疗市场存在与否的实际界限。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上述条件是不具备的。 

    现在医疗市场的存在是一个客观事实。因为存在着医疗服务所需商品和药品、医用品等以及医疗技术劳务的有偿供求交换关系,即形成了服务供应与有支付能力需求的货币交换关系,这已经有了医疗市场。更不用说广泛进行医疗广告宣传,采取各种开拓医疗市场的经营措施,以及医疗机构广泛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等,这都是明显的市场行为。 

    2012-2016年中国医疗服务市场运营态势与投资前景预测研究报告 

    医疗市场与其他市场比较有很大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医疗市场的供需关系具有特殊的双重属性。医疗服务的供需双方,不仅具有供需市场交换关系,同时又是人道主义的救死扶伤的服务关系。因此,在承认医疗服务具有商品交换属性的同时,绝不能使它同医学伦理关系属性对立起来。这就是医疗市场供需关系的双重属性。 

    2.医疗市场是特殊的卖方市场。患者作为需方向供方求医,不同于一般的市场供需关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为供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商品具有一定的垄断、决定权,从而形成了供需之间的决定与服从的关系,尽管患者作为需方可以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而供需关系一旦形成,供需双方对需要的选择权就有一定程度的不平等性。 

    3.医疗市场的供需关系具有特殊的综合性。在一般的市场供需关系中,有物质产品供需关系,精神产品供需关系,劳务供需关系,以及多种供需相结合的市场供需关系。而医患之间的供需关系,是将物质商品通过技术劳务,并与精神产品相结合融为一体的综合性供需关系;同时,医患之间还需要有特殊的情感交换关系,而不应该成为无情的赤祼祼的金钱交换关系。 

    4.医疗市场具有多层次、多方面的特殊制约性。不论什么社会制度的国家,医疗服务都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福利性质,包括市场体制下的社会医疗福利。这样,提供医疗福利资源的    政府或社会团体,就要对医疗资源配置、市场价格和医疗消费水平采取种种调控措施,从而构成对医疗市场运行的多层次、多方面制约环境。所谓对医疗服务的规划导向和市场导向,往往是相互结合的,在一些国家,两者是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补充,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5.医疗市场应有严格的市场规范。包括市场区域规范、市场交换规范、行为规范、法制规范、科技规范,以及服务质量标准等。 

    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医疗市场是一种特殊的市场,是一种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医院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独立经营核算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价值规律和竞争的作用受到制约,存在医疗市场不等于医院经营市场化。 

    目前,对卫生事业的性质比较公认的说法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这一性质要求医院经营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由政府提供或不同渠道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同时,医院也要在市场运行中遵循经济规律参与合法竞争,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能单纯强调医院的福利性,否定、不承认医疗市场,扼制了医院的活力和发展能力,使医院在市场经济面前矛盾重重,举步维艰;也不能因为存在医疗市场,就“断奶断粮”,把医院完全推向市场,自负盈亏,自谋出路,造成有的医院单纯追求经济收入,忽视了社会效益,浪费了卫生资源,增加了国家和患者的负担。这两种倾向在我们实际工作中都是有过的,应引以为戒。只有正确地认识医疗市场的特点和医院性质,才能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和根据医疗市场的需求,促进医院的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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