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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种子产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Tag:种子  
    内容摘要:从经营机构来看,由2002年的2700多家,通过兼并与重组到2006年统计我国县级以上国有种子公司1600多家。4各种经营主体5万多家,但是市场份额普遍较低,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只有18个,在1亿元以上的只有7个,销售收入超2亿元的企业屈指可数。 

    l)我国种子产业的现状 

    长期以来,政府主导下我国的种业体制,形成了大田作物品种选育以科研机构为主,种子生产经营以国有种子公司为主渠道,各级乡镇推广机构为分销网络;瓜果、蔬菜、花卉等种子科研、生产、经营以科研机构、种子公司、私人种子公司、外国种子公司为主的格局。在种子科研来看,我国目前有450家专门从事作物品种选育和改良的机构,由此可见,我国育种机构的数量较多,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在我国承担育种任务的主要是农业科研和教学单位,种子企业的育种能力很低,绝大多数的公司几乎没有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种子企业只是把种子购进,充当销售的“中间商”。而目前我国农业科研单位的种子科研和开发也不尽人意,虽然《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种子法》己经颁布实施,育种科研单位和育种者个人对培育的新品种的知识产权自身保护能力较差,再加上科研经费有限,致使许多优良品种遭受侵权,以至于形成了育种的不如卖种的、搞科研的不如搞经营的怪现象,大大挫伤了农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了我国的种业快速发展。 

    内容选自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2012-2016年中国玉米种子市场供需预测与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从市场容量上看,我国商品种子国内市场销售额大约在300亿元人民币左右,居世界第二位;常年种子使用量在125亿公斤左右;目前大田作物种子的毛利率较低,平均水平在10一30%之间,而蔬菜和经济作物等的毛利率则在50%以上(其中以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抗虫棉和瓜菜种子的毛利率较高,高达60%以上)。总的来说,我国种子行业的盈利水平略高于其他传统产业。我国种子对种植业产量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30~40%,其产生的社会效益巨大。 

    从经营机构来看,由2002年的2700多家,通过兼并与重组到2006年统计我国县级以上国有种子公司1600多家。4各种经营主体5万多家,但是市场份额普遍较低,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只有18个,在1亿元以上的只有7个,销售收入超2亿元的企业屈指可数。具有农业部全国性种子经营许可资格的企业11家,占22.9%,百强企业10家,占11名%。如此多的种子经营机构导致了我国种子行业过于分散,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益低,缺少行业科学管理。因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我国种子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我国种子产业制度经历了计划经济制度、双轨制度、市场经济制度三大制度变迁,并经历了“家家种田,户户留种”、“ 四自一辅” 、“四化一供”,“种子工程”和“市场化”历史性阶段.中国种子产业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仍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业过于分散,竞争能力不强;从行业的集中度来看,国内种子行业的集中度低,存在着众多的公司,单个企业规模很小.缺少大集团类型的企业,缺少行业领导者,与国际相比,我国种子企业经营规模小的问题较为突出,这势必造成企业缺乏规模效益,投入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都较低。 

    二是科研、生产、经营脱节:目前,我国种子选育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种子生产经营主要由自上而下设立的种子公司负责.育种和生产经营分属不同部门,互不隶属,在两个相对独立的体系中运转,既无横向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也没有纵向行政领导关系,种子育繁推销诸环节相互分离和脱节,绝大部分科技力量游离于企业和市场之外.育种资源主要集中在国有科研机构,且相对分散;种子企业的科研投入水平较低,种子公司盈利主要用于生产、营销网络扩张、分红等方面;种子企业获取品种的方式主要是购买品种、合作研发,企业发展缺乏稳定的品种支持;绝大部分中小规模的种子公司还未建立起稳定的生产基地:国有育种机构兴办实体受制度安排限制、市场约束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三是行业供给过剩"在当前我国种业的发展中,行业供给过剩已成为市场运行特征之一"农作物种子产、销不同期,种业生产、销售信息不畅;大型公司的种子生产、销售计划性很强,调控产销平衡的能力较强,而中小种子公司的生产则存在明显的博弈色彩,必然导致过度竞争:同时审定品种增多,进入市场速度加快"以上供给过剩的情况近几年在玉米、水稻种子市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四是对种子行业的宏观管理力度不够: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完善,没有建立健全对育种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权利和义务进行有效保护和约束的机制;种子的质量监督、控制体系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执法不力;种子的市场信息网络体系没有形成,政府对种子市场的管理和调控不能及时奏效等.所有这些都使得种子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品种杂乱,假冒伪劣种子横行。五是创新能力差,品种保护力度不够:国外一些大企业己经将现代生物技术与传统育种手段相结合,大大加快了品种选育周期"我国国家投入不足,种子企业又因规模小而缺少研发投入能力,导致我国种业创新严重缺乏资金保障,育种手段也比较落后,主要以种间杂交为主,育种效率较低"育种成果本身没有成为真正的商品。科研机构育种积极性不高,同时,种子公司又缺乏新品种的来源,从而使科研机构与种子公司两个系统都处于运转效率低下的状态,经营与育种不能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