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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产品出口所遭遇的非关税壁垒不断升级

Tag:水产品  
    非关税壁垒对我国水海产品出口的影响
    所谓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所有对贸易自由流动产生扭曲或限制作用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海关估价、进口许可证规则、补贴、投资的出口实绩要求、限制政府采购国产货、可兼容的标准、质量标准、健康和安全管理规范、标签法规、检验和测试要求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缺乏。WTO非关税壁垒采取了两种规制办法:一是要求WTO成员承担履行透明度的义务,确保贸易伙伴获得有关可能构成贸易壁垒的此类措施的信息:二是除了GATT限制WTO成员在具体的情形下使用非关税壁垒以外,还针对各主要的非关税壁垒达成了一系列的专门协议,加以控制。尽管如此,人类发现和创造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似乎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所有非关税壁垒中对我国海产品出口最具限制性的是技术性贸易壁垒。近年来,发达国家针对水海产品输入的技术壁垒不断增多。由于环境、健康和对国内市场保护因素,世界主要国家针对水海产品设置的技术壁垒不断增加。2001年初欧盟因从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中检出氯霉素超标,禁止我国动物源性产品进入,使我国出口至欧盟的水海产品蒙受巨大损失,以广东省为例,2002年仅出口98.795美元,比2001年大幅下降83.5%。虽然欧盟陆续解除了禁令,但检验标准仍然较高,广东水海产品出口欧盟艰难。海关统计显示,2003年广东出口欧盟水海产品175万美元,虽取得恢复性增长,但仅占广东水海产品出口总额的 0.4%。
    再如,2003年8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紧急通报,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将对进口小龙虾、蟹肉和冻虾仁等产品实施新的氯霉素检测标准。12月12日,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制定的食品“反恐”条例——《食品企业注册管理条例》和《进出口食品预先通报条例》开始实施,该两个新条例是美国《反生物恐怖法案》(BTA)的配套法规,根据《食品企业注册管理条例》,美国本土和对美出口的外国食品及饲料生产、加工、包装、仓储企业必须在FDA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的外国食品及饲料将在入境港口遭到扣留。此前欧盟也出台并实施了针对冻虾等水产品的新检测标准,日本也于2004年2月17日起实施《安全烤鳗生产企业认证的审定、指导指标》等一系列新规定,这些将直接影响到广东省水产品的出口。
    2006年1月1日欧盟开始实施新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特别要求进口食品必须符合新食品安全法的标准,2006年5月日本开始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大大抬高了进入日本市场的门槛。截至到2006年11月底,我出口鳗鱼被日本检出违例事件共32件,被检出的药残包括孔雀石绿、硝矶呋喃、硫丹等多个品种,直接导致全年对日烤鳗出口下降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