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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行业存在的问题

Tag:移动通信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1、企业联合和协作问题。 

    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业的竞争已不是简单的国内企业之间的竞争,更主要的是与跨国公司的竞争。单个企业已很难与实力强劲的跨国公司进行竞争,联合和协作是竞争制胜的关键,但联合和协作不够又是我国企业的普遍缺陷。积极探索促进联合和协作的有效形式,发挥政府的协调和引导功能,是我国通信设备业今后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面对跨国公司的竞争和挤压,国内企业应该探索新的联合方式,学会在联合中竞争和发展。这种联合不是兼并,而是一种战略联盟,主要是利用和壮大各自的核心能力、品牌和销售能力,提高内资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大市场空间。 

    内容选自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市场分析及投资方向研究报告》 

    2、协调内外关系,给我国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企业提供合适的市场空间。 

    尽管我国在程控交换机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国产设备市场占有率较高,但这类产品大多处于利润下降时期,市场开始饱和。而在具有巨大市场前景的产品方面,如移动通信、数据通信产品方面,虽然国产设备崭露头角,但在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实力上相对处于不利状态,而跨国公司在我国移动通信设备投资策略如出一辙。首先,它们普遍采用“跑马圈地”的做法。如在GSM规范中,基站控制器BSC和基站BTS之间的Abis接口是不开放的,必须采用同一家厂家的设备。跨国公司挟其技术、品牌优势,争夺我国高技术人才,使内资企业的发展处于不利的地位。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和出口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有效管理。如何为内资企业的发展留下足够的市场空间,是我国产业政策应该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3、分散与规模经济问题。 

    国内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企业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逐渐成长起来,特别是在程控交换机领域,巨龙、大唐、中兴、华为的崛起,壮大了民族通信设备制造业。尽管如此,与世界著名通信企业比较起来,民族通信企业仍然相当弱小。我们在集成电路和移动通信、数据通信等技术领域,在通信产业化的步伐、产品质量、生产成本等方面与世界通信设备厂商比较,还存在很大差距。目前国内通信制造企业数量仍过多,力量过于分散,从长远看,一些企业会逐渐被淘汰或合并,最后只会是少数形成核心竞争能力和规模的企业继续存在。政府管理部门要及早鼓励和推动企业通过市场、资本以及技术开发的联合,促进企业的整合,建立21世纪我国的大型跨国企业。 

    4、基础产业薄弱,元器件与集成电路的进口依赖与成本过高问题。 

    通信技术是在微电子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技术产业。国内微电子产业远远落后于国外先进水平,使我国通信设备制造要达到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难度很大。如移动通信特别是手机所需集成电路已达到0.5—0.35μm,并向0.18μm发展。而国内现有芯片设计和加工能力不能满足需要,只能依赖进口解决,而其他一些元器件,如片式高频电感、电阻和电容等的生产能力也不足。简单加工组装型特点,使我国手机生产企业经常受制于人。如从1999年开始,国际移动电话市场突然面临原材料的短缺,除了有韩国三星、法国萨基姆公司支持的科健和波导之外,国内手机生产企业面临“等米下锅”的状况。国产化程度跟不上产品更新换代的需要,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移动通信设备制造业的发展。 

    发展对策: 

    1、维持竞争性的市场结构,为内资企业发展提供足够的市场空间。 

    (1)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对“跑马圈地”行为适当限制,减少跨国公司利用技术因素对我国市场的分割和瓜分。 

    (2)利用原产地规则,促进国产化和国产设备的市场开拓。如国家对通信设备行业的一些支持政策应该限定在芯片设计是在中国进行这一层次上,通过这种方式促进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和发展。 

    2、解决研发密集型行业的人才问题。 

    国外通常采取期权的方式吸引和留住人才。我国应该抓紧制定相关政策,解决上市公司以及国有企业的期权问题。 

    3、适应全球化大趋势,建立为我国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实现在全球优化配置资源提供支持的政策体系。 

    (1)对已在国际市场上确立优势地位的大型公司,放松在对外投资方面的管制,便利于它们在进口其产品的国家设立销售型子公司,以及在发展水平更低、劳动力成本也更低的发展中国家设立生产型子公司;对用于出口的元器件进口免除关税;允许企业出口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可以不受限制地获得银行贷款。 

    (2)对进口国外产品满足国内需求的大型制造和贸易公司,可放松在国外设立生产基地和采购公司方面的限制。 

    (3)对一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在拥有先进技术的国家,设立研究开发子公司(或中心),以实现“技术外取”,尽快实现由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转变。 

    (4)对进口替代产品比照出口实行税收返还。 

    (5)为克服精密加工的“瓶颈”制约和发挥智力资源的优势,制定相应措施,为一些开发型高技术企业实现境内设计、境外加工提供条件。 

    4、完善融资与信贷政策支持体系。 

    (1)制定高新技术企业海内外上市融资的优惠政策,设立风险投资或鼓励通信设备制造企业上市筹资。 

    (2)对具有较大产业前景、但产业化规模目前仍较弱的产品项目,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3)针对高技术企业可供担保的固定资产比较小的情况,探索信用担保等方式,对民族通信产业产品出口提供信贷支持。 

    (4)以专项资金、国家产业化基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或以国家资本金和国债等方式,从国防安全和产业安全等角度,在市场和资金投入等方面扶持具有战略性和国防工业特征的民族产业。 

    5、促进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业、运营业及产学研的联合。 

    (1)促进通信设备制造企业之间的合作。主要是通过市场选择、行政协调等方式,如国家设立相应发展基金,鼓励企业联合开发;国家积极倡导共同制定国内、国际标准,合作进行设备互连互通测试;协调市场行为,规范竞争;互相购买技术许可证;合作开拓海外市场等。 

    (2)促进国内制造业与运营业的联合。如运营商继续为通信设备制造业产品提供网上试验的机会;在产品技术水平、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用国产设备;设备制造商积极、快速地为运营商提供网络维护与支撑等。 

    (3)大力发展合作开发、合作试验与技术支持。 

    6、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的磋商机制,为进一步促进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业提高竞争力,促进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共商行业发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