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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国氟化铝技术和政策分析

Tag:氟化铝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内容提要:氟化铝技术进展
   2012 年国内氟化铝企业整体对设备运行控制能力有了显著提升,设备连续运行时间也有明显增长。一些企业对产品的升级进行有益探索,如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利用生产电子级氟化锂生产过程中副产少量的工业级氟化锂,为了提高锂回收率,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在无水氟化铝生产过程中添加工业级氟化锂,生成含锂盐的无水氟化铝。现在这种产品正在国内一些日常添加碳酸锂的电解铝企业试用,初步效果是节约电解铝成本,降低电解温度。
  
    氟化铝国家行业政策
  
  
    ( 1) 出口法检
  
  2011 年12 月30 日,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简称: 《法检目录》) 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质检办通函( 2011) 1466 号要求,无水氟化铝及其他氟化铝涉及危险化学品,被调整为法定检验产品,对产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监管,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才能出境。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实施,1月份为过渡期,2月1 日开始正式运行。按照相关《通知》和《条列》的要求,无水氟化铝出口的成本将会增加,交货周期会延迟。在国内主要出口企业认真研究和解读相关政策,与检验检疫机构专家充分沟通,对产品性质进行细致分析和认定。法检程序的实施没有给中国氟化铝出口带来严重影响,但是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出口企业的费用负担,减弱了中国氟化铝的国际竞争力。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从2012 年10 月1 日起至2012 年12 月31 日免收检验检疫费,对氟化铝扩大出口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 2) 危险品认定
  
  氟化铝是否是危险品在我们国家并没有形成统一界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 号《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2 版) 中将氟化铝列为危险品;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GB12268 - 2005 危险化学品表》未将氟化铝列入;在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对氟化铝的生产、包装、仓储、运输和使用均按普通化工品进行管理和监管。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需要国际贸易规则同国际接轨,应不断促进贸易便利化。该产品出口国际竞争非常激烈,急需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降低企业出口成本,对无水氟化铝按普通化工品实施检验和监管,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据近期信息反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计划在新版《危险化学品名录》将氟化铝不再列为危险品目录,这将减轻氟化铝企业运输限制和成本,降低企业出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