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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内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现状

Tag:医用设备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内容提要:针对设备在配置和管理过程中,卫生部门、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职责不清问题,在《办法》中做了进一步明确,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拨款资助的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的资金、投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整个设备的配置使用处于全过程的监管中,对违反规定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的临床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封存设备,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没收其所获取的相应检查治疗收入,并处以相应收入5 倍以下的罚款。

    我国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以区域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为依据,重点对其中的规划配置数量和基本配置准入标准两个环节进行控制,设置一定的设备准入标准,严格控制设备总量。 

    针对大型医用设备过快增长的问题,1996 年国家卫生部制订实施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检查需求和医疗机构的规模、床位数等具体情况,统一制定全国大型医用设备的总体配置规划,确定各区域的设备分配指标,借鉴国外设备评估经验,成立“全国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委员会”,负责大型医用设备的安全性评估、质量评价等工作,大型医用设备的使用人员实行上岗资格认证制度,经过系统培训,经专业技术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应合格证书,并到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内容选自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医疗设备租赁市场竞争格局及投资趋势研究报告

    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除了控制设备总量外,还要解决将这些设备配置到哪一机构,由谁负责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4 年,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次年颁布了《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将大型医用设备中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权限下放至省或直辖市,要求本着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内的社会经济、人口状况、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数量等因素,制定区域内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设备配置的准入标准,加强区域内设备的管理,有效提高大型医用设备使用效率和医疗服务水平。随着各项法规制度的实施,我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系统管理框架基本形成,管理更加趋于科学化。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l)细化设备分类,明确设备审批权限。我国的地区差异较大,设备审批权限的过度集中,影响了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的针对性,故按照设备的价格和对设备的技术水平,将大型医用设备细分为甲类和乙类设备,制定不同的审批权限,甲类大型设备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监管,乙类大型设备由省(直辖市)审批监管。 

    (2)增强设备配置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域差异较大,《配置规划指导意见书》中要求各地在制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结合自身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使规划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设备配置监管。针对设备在配置和管理过程中,卫生部门、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职责不清问题,在《办法》中做了进一步明确,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拨款资助的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的资金、投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整个设备的配置使用处于全过程的监管中,对违反规定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的临床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封存设备,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没收其所获取的相应检查治疗收入,并处以相应收入5 倍以下的罚款。 

    (4) 考虑设备配置现状。在《办法》执行之前,部分地区设备配置数量较多,因该区域内设备配置总量限制,不能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资源,给该类设备的临床机构发放《大型医用设备临时配置许可证》,允许临床机构继续使用,但到期不能再更新,其相应设备的诊疗收入按营利性机构纳税。 

    (5)制定设备诊疗收费办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收费项目,充分考虑了收费价格、税收等因素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作用与影响,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收费的作价办法,并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指导地方的作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