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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季度我国煤炭出口量价齐跌

Tag:煤炭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讯:

    我国曾经一度是全球煤炭出口大国,2001-2003年,煤炭出口高速增长,占到全球煤炭贸易量的14.4%,2003年我国煤炭出口量高达9393.1万吨,创下史上煤炭出口量之最。同年我国开始对煤炭出口实行严格的配额限制政策。2006年彻底取消了煤炭出口退税制,同时对煤炭产品加征出口关税,2008年焦炭出口暂定税率由25%提高至40%,炼焦煤由5%提高至10%,并对烟煤、褐煤等征收10%的出口暂定关税。受上述政策影响,我国煤炭出口量逐年递减,2009年曾经的煤炭出口大国终于首次成为煤炭净进口国,并且延续至今,这就意味着过去10年我国煤炭出口量下降了约92%(下图)。

    据统计,今年1-2月我国出口煤炭123.9万吨,较去年同期(下同)下降2.2%;出口金额1.6亿美元,下降19.3%;出口平均价格129.6美元/吨,下降17.5%。出口呈现以下特点:

    一、一般贸易方式占主导地位,新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贸易方式出口

    今年1-2月我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煤炭90.4万吨,下降了8.3%,占同期我国煤炭出口总量的73%;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方式出口煤炭26.1万吨,去年同期无出口,占同期我国煤炭出口总量的21%;两者合计占同期我国煤炭出口总量的94%(表1)。
 
    表1:今年1-2月我国煤炭出口贸易方式一览表
 

贸易方式
数量(万吨)
同比(%)
美元值(亿)
同比(%)
平均价格(美元/吨)
同比(%)
合计
123.9
-2.1
1.6
-19.3
129.6
-17.5
一般贸易
90.37
-8.3
1.25
-19.6
138.3
-12.3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
26.06
.
0.26
.
98.2
.
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
7.24
-73.6
0.096
-77.3
133
-14.1
进料加工贸易
0.16
-40.0
0.003
-38.7
157.1
2.3
边境小额贸易
0.03
-87.2
0.0002
-95.4
73.4
-64.0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0.01
69.7
0.0004
1020.8
609.9
560.4

 
    内容选自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2012-2016年中国煤炭行业发展趋势及投资规划建议报告
 
    二、日本为我国煤炭出口第一大目的地,对台湾省、朝鲜出口下降超五成
 
    日本、韩国、台湾、朝鲜是我煤炭出口的传统市场,今年1-2月我国对日本出口煤炭63.4万吨,增长5.8%,占同期我国煤炭出口总量的51.2%;对韩国出口煤炭51.4万吨,下降5.1%,占同期我国煤炭出口总量的41.5%。对台湾省、朝鲜出口下降超五成,分别出口3.7万吨、1.6万吨,分别下降54.6%、59.9%(表2)。
 
    表2:今年1-2月我国钢材出口前5名国家(地区)表

国家(地区)
数量(万吨)
同比(%)
美元值 (亿)
同比(%)
平均价格(美元/吨)
同比(%)
合计
123.9
-2.1
1.6
-19.3
129.6
-17.5
日本
63.4
5.8
0.84
-12.0
132.6
-16.8
韩国
51.4
-5.1
0.64
-26.2
123.6
-22.2
台湾省
3.7
-54.6
0.04
-57.6
109.2
-6.6
缅甸
3.6
.
0.06
.
172.3
.
朝鲜
1.6
-59.9
0.02
-67.3
145.8
-18.6

 
    三、北京市、山东省煤炭出口逆势上涨,产煤大省山西煤炭出口跌幅明显
 
    今年1-2月北京市出口煤炭52.2万吨,增长42.8%,占同期我国煤炭出口总量的42.1%;山东省出口30万吨,增长1.6倍,占同期我国煤炭出口总量的24.2%。产煤大省山西出口5.3万吨,大幅下降77.6%,仅占4.3%(表3)。
 
    表3:今年1-2月我国煤炭出口前10名省市表

区域
数量(万吨)
同比(%)
美元值(亿)
同比(%)
平均价格(美元/吨)
同比(%)
合计
123.9
-2.1
1.6
-19.3
129.6
-17.5
北京
52.19
42.8
0.641
36.6
122.9
-4.4
山东
30.0
159.2
0.326
51.4
108.6
-41.6
天津
18.91
-10.5
0.312
-21.2
165.1
-12.0
河北
14.72
-15.3
0.212
-25.6
143.9
-12.2
山西
5.32
-77.6
0.065
-85.3
121.2
-34.3
吉林
1.57
640.9
0.022
419.1
143
-29.9
湖南
0.46
261.4
0.013
267.1
289.5
1.6
上海
0.34
.
0.006
.
170.5
.
辽宁
0.2
-98.7
0.004
-97.9
179.0
63.0
江苏
0.15
.
0.005
.
302.2
.

  
    今年1-2月我国煤炭出口量价齐跌的原因为:
 
    一、国家关税调控政策和当前国际煤价大幅下滑,使得我国煤炭出口动力不足。我国煤炭出口退税和出口关税政策一直在不断调整。2004年之前,我国煤炭出口退税率为13%,即煤炭增值税全额退还;2004年和2005年,出口退税率连续两次下调;2006年9月15日彻底取消煤炭出口退税。2006年11月1日起,我国对焦煤出口开始征收5%的出口暂定关税;2008年8月20日,政府将炼焦煤出口暂定税率由5%上调至10%,包括褐煤在内的其他煤种统一征收10%的出口暂定关税,一直延续至今。此举将进一步提高煤炭出口的成本,影响了企业出口的积极性,从而遏制了煤炭出口。
 
    二、经济趋势性回暖将延续,但回暖速度有限,使得我国煤炭出口回升难度较大。虽然在煤价处于低位时推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比较容易,但目前煤炭行业低迷,部分煤炭企业已经开水亏损,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对一些煤炭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2014年我国经济已进入转型升级、中高速发展的“第二季”,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年经济增速预计为7.5%左右,增速放缓导致煤炭需求增速放缓,经济增速难以明显提升,短期内消费难以实现大幅增长,出口增速再度回升难度较大。